关于调整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北京卫生法学会文件
京卫法学会字[2022] 2号 签发人:刘宇 |
关于调整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体现本会“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办会宗旨和学术性社会组织的特点,根据2022年8月21日会长办公会要求,决定对北京卫生法学会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何家龙(原东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副所长)
副主任委员:
高丹丹(原朝阳区卫健委主任助理)
刘虹(原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监督科主任)
吕建华(原大兴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雅祺(市卫健委信息统计处)
委员(共56人):白云霞、白一斌、曹树礼、曹欣昕、冯京南、国民、高杨、高旭东、郭丽、胡京华、黄自和、靳军、路羽飞、梁琳、李岩、李志刚、李鹏、陆玉霜、卢立强、刘芳、牛凯龙、潘海、庞志强、沈方妮、施祖东、隋元钟、史德新、宋建生、田福生、滕艳霞、吴杰、尉晓力、魏连旺、武婧、王勇、王稳峰、王瑞、王雪、谢立伟、杨莉、杨一博、徐蕴、肖雪、许轲、许亮、谢立伟、袁逸文、闫文莉、张晓强、张超、张嘉生、张越、张志军、张兆祥、张歌、张宇
二、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下设六个专业学组
(一)医疗综合监督法制研究学组,负责人刘虹;
(二)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法制研究学组,负责人黄自和;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制研究学组,负责人吴杰;
(四)学校卫生法制研究学组,负责人张宇;
(五)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消毒)法制研究学组,负责人曺树礼
(六)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课题专家组,负责人何家龙
三、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公共卫生法制和有关管理理论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活动;
(二)积极组织会员进行学术交流,举办有关研讨会或培训班,针对实际问题讨论研究并达成共识;
(三)承担学会交付的课题研究任务;
(四)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捐赠或赞助,筹措活动资金。
四、卫生监督专业委员会设在本会秘书处,由李扬副会长分管。
特此通知
2022年8月25日
北京卫生法学会秘书处 2022年9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