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更名的通知
北京卫生法学会文件
京卫法学会字[2022] 3号 签发人:刘宇 |
关于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更名的通知
各位理事、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分支机构的作用,体现本会“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办会宗旨,根据是民政部门关于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名称问题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更名为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
一、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进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并依据有关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理评估医方和患方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引导医疗纠纷双方达成谅解,共同签署调解协议;
二、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理论研究,不断改革与医疗纠纷调解“经济、便捷、省时”优势相矛盾的工作方式;
三、随时受理中央直属或驻京企业和院校属医疗机构和市、区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与患方产生的医疗纠纷案件;
四、接受司法机构委托,参与医疗纠纷或有关人身损害案件的诉前调解。
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和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另发。
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由吴穷副会长分管;潘海副秘书长和张波委员协助管理。
2022年9月10日
北京卫生法学会秘书处 2022年9月11日印发 |
2022年9月28日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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