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通讯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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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工作会

为进一步推动本会重要业务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更名后的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于2023年7月9日在江泰保险大厦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莅临现场参加会议的委员23人,线上参会的委员4人,缺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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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成员合影

会议开始时,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吴跃霞做为东道主对来自全市各个单位的委员致以了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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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副总裁、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吴跃霞致欢迎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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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穷副会长做工作报告

会上,首先由北京卫生法学会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主任委员吴穷副会长对委员会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回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经过认真地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进一步调整了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经批准于2023年6月5日公布。委员会由29位专家组成,其中包括长期从事医事法律研究、临床医学、医疗损害责任保险、医疗纠纷调解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等方面的专家,基本按照“保、鉴、调”的格局,配置人员构成。二是完成大量的社会咨询电话的接听及回复工作。目前,本会的66139916专线电话,是在北京市电话局登记的唯一医疗纠纷投诉电话,也是社会公认的医疗纠纷投诉电话。因此,当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时,多数患者首先拨通的是这个电话。2023年上半年,每天收到咨询投诉电话在3个以上,平均通话时间在3-5分钟,工作量可想而知。三是委员会承担的本会重要业务即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23年主要从朝阳区法院争取了涉及人身损害的诉前调解案件,正在处理中。参与涉及人身损害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是北京卫生法学会于2018年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列为民间调解组织以来,一直由本工作委员会执行的重要任务,2019年一度达到高峰。但由于疫情及其他原因,2020和2021年一度无法接受各区法院的委托,暂停了这项工作。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上半年,我们选派了专门人员做了大量工作,重新与各区法院建立了联系,得到朝阳等区法院的信任。

会议还回顾了北京卫生法学会会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共建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等有关协议的执行情况。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人员问题。根据当前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需要,至少应配备专职调解员3-4名,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专职调解员主要负责工作委员会日常接待、依程序立案、调解、案卷收集整理和各种文书的起草等;聘用兼职医疗损害责任评估专家若干名。同时,设常务副主任职位,负责日常管理。这些人员应以具有医学或法学教育背景的为主。

二是办公场所问题。根据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至少应设立接待室和业务办公室。业务办公室设4-5个工位,办公场所应在20平米以上,接待室面积不小于15平米,办公地点应设在三环路以内;

三是经费问题。首先是合作共建单位应及时履约;其二是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投标;其三是发动委员会成员开辟资源,争取社会赞助。

吴穷主任在谈到2023年下半年工作时说:第一、拟定或增补的组织成员履行审批程序后应颁发证书,并形成文件在北京卫生法学会官网公布;第二、鉴于专职调解员缺乏,对社会面发生的医疗纠纷投诉,应根据实际适当受理并立案处置;第三、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继续选派专人与各区法院对接,采用“代理”机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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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会长和陈伟秘书长为“医安工委”揭牌

实任务到人或团队。第四、积极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根据现有的医疗纠纷调解案例资料,与首都医科大学等单位合作,设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和标准化研究》课题;第五、与医院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2-3期医疗纠纷调解员培训班。

会议特邀刘宇会长、陈伟秘书长莅临指导并在会议的第二阶段主持了北京卫生法学会医院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委员会揭牌仪式。

(北京卫生法学会秘书处供稿)

 

 

2023年8月8日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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